李庄律师被有罪判决了,我想只要没有道德审判思维、文革思维,懂得一点现代法治常识的人(不需要搬出什么知识精英、专家),都能很轻易地如何冰老师一样提出一箩筐尖锐质疑。问题是,法官为什么会这么判,法官难当啊。请看下面一段回复:
“很多事情,行政领导决定一切。法官很想做主,可是现实是他们做不了主,让他们负历史的责任,也不现实,乞求他们不顾自己饭碗为社会公平正义,司法公正义做出判决也确实让他们为难。一个判决能出来,庭领导要把关,审委会要把关,影响大的案件,还要向政法委通报。在法院要混口饭吃,也不是容易的事。夹在法律公平公正与行政意志之间,法官可能也是很难受的一群人,当然是前提是他们还有法律正义感。据我判断看来,大部分人时间长了也被迫要适应这种法院文化。顺着领导,顺着这种社会风气,不然,你任命一个审判员,任命一个副科级审判员,都得靠边站,没你的份。大的制度不变,环境不变,法官很难做的。”
法官自己的饭碗都难保的情况下,要在正式的审判程序里解决类似李庄类的案件是很难的。所以还得回到老路子上去,比如:法官与普通公务员分。。。